最近的生活過得很匆很衝很充。總是必需在甚麼時候到達甚麼地方做甚麼事情。我在這個陌生卻涿漸熟悉的環境,嘗識去實行一份我應該熟悉卻又感覺陌生的工作。匆匆忙忙的來回衝刺,充實著生活的卻不是自己最嚮往的。回頭,是否真的需要過得如此匆忙?停下或放慢腳步,地球依然旋轉。
曾經有人告訴我說希望一天能有四十八個小時,我說一天二十四個小時我已經覺得太多。“二十四個小時,總是盡量的容納著所谓該做的事:吃、喝、睡、工作。該做的事總是做不完——吃飽會再餓、喝足會再渴、睡醒會再困、工作更如潮水永無止盡。有多少個二十四小時,用盡了都無法完成人生裡該做的事;再多的四十八小時也不可能足夠。要改變的不該是每天的長短,而是對生活的態度——二十四個小時的安排:是該應用於該做的事還是想做的事。”,當時的我是這樣想的。
然而最近的我卻成為時間的奴隸:朝九晚五的生活,睡醒赶著搭車、辦公時間赶工、回家累得只想睡。不時渴望著擁有一些屬於自己的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遲點睡、早點醒?似乎簡單的解答,卻其實無恙——如果我告訴你我最想做的是好好休息。想賴床就賴床、想作夢就作夢;這個境界誰不嚮往,卻恐怕無人能及。簡單一點,我只要求放工有那麼一點力气帶我自己到公園躺在草地上看太陽微笑、聽微風唱歌。心靜自然涼,心想便事成?其實不然,疲憊讓人變得庸懶——路程突然顯得遙遠,家是明顯的港灣;可以忘記對大自然的嚮往,當下只看見被窩的溫暖。
身体的疲憊源至於心靈的厭倦。心靈的厭倦始於不被慰藉的渴望。我渴望擁有我嚮往的、卻無法說服自己放棄現下所擁有的以追求我想擁有的。只是這樣想這樣寫,就已經很累了。
在低於我習慣的室溫下,我的身体努力保溫。這多余的負擔讓我昏昏欲睡。總覺得生活過得很懵很矇很夢。懵懵懂懂的,用矇矓的雙眼看這個夢幻的世界。轉身,是否應該過的如此懵懂?戴不戴眼鏡,天一樣藍、草一樣青。
當估不到自己的价值,存在的意義何在?我是為甚麼要在這個時間來這個地方?我這個時間是否比較應該在那個地方做那件事情?如果是,那我又在這個地方做甚麼?
悲傷,其實是一种奢侈。我不是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負擔得起傷感的過日子。多數時間,基於种种原因,我必需快樂、基极的做人。悲傷,只是一种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才能負擔的奢華。此刻悲觀的坦然承認我的自卑,睡醒又必需基极面對我不明白的生活。全世界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