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很愛無聲無色的世界。
白紙黑字,曾經是我眷戀的世界。今天,我突然想念抓筆在紙上縱橫的日子。提筆卻發現自己的字變丑了,也再感覺不到心筆相連。曾幾何時,敲鍵盤代替了爬格子;一個個的方塊字被漢語拼音取代。很多時候還會忘記當下該用哪個多音多義字才正确。
大自然的交嚮樂或絕對的無聲,曾經是我嚮往的世界。現在的我,絕大部分時間插著耳機。或許可以說是在喧嘩的世界裡尋找自己的世界:選擇用比較悅耳的聲音蓋過吵鬧的雜音;也可以說是已經迷失了無聲世界、找不回原來的自己。
看來,科技的進步、潮流的腳步讓我退步了:迷失了純真簡單的美。可惜——
我曾經真的很愛無聲無色的世界。色彩喧嘩的世界,有比較好嗎?
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
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
失去了心,找到了愛。

Lost my heart... and found Love. 失去了心,找到了愛。
如果我說我想表達的不是你們所想的那個意思,你們會相信我嗎?還是會以為我假惺惺?
不想解釋太多;只想說明這裡面的邏輯——愛從來都在心中,失去了心才會想念愛;所以失去了心才會了解愛原來一直都在心中:因而找到了愛。
P/S:提醒我自己:作品跟想象中的畫面落差很大——明顯功力有待加深。
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
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投個票:哪個故事最傷心?哪個最開心?
《篇一》
《篇二》
《篇三》
《篇四》
「我們分手吧。」
『好好的乾麼說分手?』
「因為你不愛我。」
『我怎麼不愛妳?我做甚麼都是為了給妳最好的一切:包括我們的將來。』
「辛苦嗎?」
『…』
「愛我,就不會覺得辛苦。覺得辛苦,就不是真的愛我。」
『妳辛苦嗎?』
「我一直都覺得很幸福,但是我不忍心看著你辛苦。我們分手好嗎?」
他們分手了。
《篇二》
「我們分手吧。」
『為甚麼?』
「因為你不愛我。」
『我愛。』
他們沒有分手。
《篇三》
「我們不要分手,好嗎?」
『不要這樣,我們已經沒有感情。』
「我很愛你啊。」
『不要這樣。』
「她哪裡比我好?」
『這是我們的問題。跟別人沒有關係。好不好?』
「不好!如果她沒有出現,你不會不要我。」
『我走了。』
《篇四》
「早。」
『…』
「昨晚去哪了?沒回來也不說一聲。」
『公司應酬多是平常事,又不是第一次?』
他換個衣服想出去了。
「不休息一會嗎?整晚沒睡。」
『不用做嗎?不做哪來的錢讓妳在家當少奶奶?』
他回家只看見字條:「老公,我走了。不要太辛苦了,要照顧身體。」
訂閱:
文章 (Atom)
那鍊只屬於我,我怎麼卻希望它的斷線對其他人有意義?是我想太多。鍊的斷線,本來只該對我有意義。